如下
怎麼可能不想試試呢?
我也想把卡刷爆
我也想喝醉到吐然後不省人事
我也想大口抽菸
我也想隨便在路上找人接吻
我也想活的一點未來規畫也沒有
我也想打零工維生
我也想聽不下去捷運上的人高談闊論就插嘴罵下去
我也想生氣
我也想隨心所欲亂穿,走在街上不怕曬黑
我也想在年初就把一年份的生活費全部用光
我也想動不動跟人起衝突
我也想半路輟學去旅遊世界享受生活
但很可惜,我沒有那個本,沒有那個命,沒有那個種。
那天寫完我沒有publish。直到今天經歷了人生難得的「差點昏倒」的經驗,我突然覺得一直遵循規範,其實我得到的是健康跟穩定的生活跟人際關係,那些想要的放縱,就笑一笑,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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