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5日 星期四

談美麗

光是這個題目就很老套了,所以我一定要提醒自己,等下這篇要言簡意賅,言簡意賅。

有人說頭髮,是女人的第二張臉,上髮廊,無疑是愛美的指標之一   (但是也有人說是手啦...算了我幹嘛吐槽自己呢?)

去比較老派的髮廊,剪完頭髮之後才是重頭戲,設計師一手拿出大圓梳中圓梳小圓梳,一手吹風機再夾一根小扁梳,後腦杓吹的蓬蓬的、前額的劉海彎度也要剛剛好、髮尾更用心用圓梳拉出漂亮的弧度....每個人走出髮廊,沒有不滿意的......但是,隔天呢?洗完頭的下一次呢?

但是這幾年來,發現比較常接觸流行資訊的設計師,會跟你溝通,畢竟這世界上大多數的人,都不會每周上美容院報到,他們的重點,在於剪出/燙出/染出一個「你自己每天起床,噴噴水、吹風機造型一下,也能很好看的出門」的髮型

這給我一點啟發

「麻雀變鳳凰」「穿著prada的惡魔」....電影經常演出大改造,把邋遢沒品味的女生瞬間變身成為時尚正妹,這總是最吸引我們的片段。但是,在電影中,變身成功的女主角,從此到永遠就一直是時尚正妹,而真實生活,美麗可能只會持續於一場婚禮、一本相簿或是一頓晚餐.......

不該是這樣的,美麗應該是一個態度,一個動詞,一個持續進行的狀態,就像你每天都呼吸一樣。況且,讓自己變得美麗,是需要練習的  (天天穿布鞋的人,突然穿起高跟鞋,你以為會立刻健步如飛嗎?) 我們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學寫字,也是花了很多年,練了幾萬個字才寫得像樣,寫出符合自己風格的字跡,同理,刷睫毛、擦指甲油、搭配一件裙子的造型....這又怎麼可能是一蹴可幾的呢?

而這過程,你的觸角從化妝品跟衣服,漸漸至儀態、清潔、保養、塑身、健康.....再延伸至生活環境......,於是,我們養成了品味

即將面臨大大小小典禮、儀式、婚禮,但我想,不必為了人生中短短的那幾天,投注全部的心血(跟財產)奮力一搏,也許旁人會讚美於你的煥然一新,但是也只是跟平常打扮的反差所帶來的驚艷而已

天天都可以變得比昨天更美麗。

寫到這裡,又會有不齒的人開始說「請讀點書增加氣質好嗎」或是「內涵卡重要」,關於這種人,只是不想迷戀名牌,不想表現自己的物慾,但是,注重自己要穿得乾乾淨淨,注重自己隨身要帶本書,注重自己的言論不流於膚淺,這也不失為一種愛美的表現。我想表達的美麗,是俐落的、優雅的、舉手投足間流露的精神。

可惡,又變成長篇大論了。

2011年12月2日 星期五

其實


本人發現自己常常在這個不實事求是的地方,打上「其實」「事實上」或「覺得」這類沒有必要的字眼......其實覺得「我」這個字,在如此個人化的部落格,也是不必要的。

其實,本人已經到了,別人叫我阿姨,我也不在意的境界了

今天坐捷運又跟別家的小小孩比鬼臉玩,小孩的阿嬤就跟孫子說:「來,快點叫阿姨」,阿公說:「唉呀,人家是小姐欸,要叫姐姐」。阿嬤又看一看我,說「人家小姐跟我們家媳婦差不多大啊~這樣我們孫子以後混淆該怎麼辦?」(阿公阿嬤都很nice的,絕對沒有毒舌)

反正就算叫我阿嬤,我也還是會跟路上小孩比鬼臉。我就悠哉地說:「沒關係啦哈哈」

畢竟我的四歲表弟,因為他媽四十幾歲才生他,導致表弟現在要叫二三十歲的人「表哥表姊」,要叫五六十歲的我爸媽那一輩「阿姨」.....這才是真的混淆吧!


今天回淡水的時候,我和賈桂林一不小心路過微風(完全不順路),一不小心逛了個街,又一不小心試穿了上禮拜請店家預留的洋裝(......),我在買與不買之間天人交戰的時候,店員又開始使出催眠戰術

店員:「這種款式不會退流行啊,過幾年都還可以穿。」
我:「可是我怕沒有適當的場合啦!」
店員:「如果妳是怕男朋友穿得比較休閒, 其實也沒關係啊,參加婚禮還是可以穿...blah blah blah。」這時候我心一涼,就知道待會一定又要有一場風暴了

果然賈桂林先生一出店門,就開始碎碎念:「為什麼每次別人都覺得我穿得很休閒?」「是破洞牛仔褲的關係嗎?」.....明明最常穿拖鞋跟棉褲出門的就是我,但這時候我能做的就是鼓舞人心:「因為我看起來像上班族熟女啊~」「來微風的年齡層都比較高嘛,人家就會設想男生都會穿西裝啊....」

聽我苦口婆心之後,林先生瞬間決定要回家,我還以為他是想休息讀點書了

結果是回家換上西裝外套,出門再戰中山北路與信義新天地啊!

台北變得越冷,賈桂林就越如梅花般的堅毅不屈,我怎麼能不佩服這般傲骨呢?

2011年12月1日 星期四

我不是有意要探聽別人隱私


今天吃午餐時,旁邊坐了一對約三十多歲的男女,應該是親戚或老朋友

從對話聽來,那位男子對於現狀十分不滿,他應該是薪水不錯的管理階層(因為小孩讀薇閣),但還在抱怨工作的夥伴,抱怨每天都很累,抱怨自己的小孩,又抱怨小孩的學校,而他的假日就在睡覺陪小孩陪父母之中度過,每道菜都請服務生上快一點,因為他在趕時間

對面的女生優雅的說:「其實我覺得人只要正向思考,天天都能活的平安喜樂....」我正要在內心替她鼓掌的時候,她又繼續說下去:「像我明年就可以升到藍鑽了....」

藍鑽是nu skin某一個階層的名稱

世界上果然沒有完美的工作


對面公寓三樓養了兩隻科基犬。最近因為愛狗心切,好像鄉土劇裡,生不出小孩的女人看到別人家的小孩,就很想偷抱走一樣,就忍不住偶爾多往對面公寓看幾眼

兩隻屁股大大的科基犬,就在他們家客廳晃來晃去的

今天看見他們家的爸爸在彈吉他,幼稚園左右的小兄妹在爸爸旁邊扭來扭去跳舞,我最喜歡小朋友換上睡衣跑來跑去的模樣,科基犬也在旁邊扭屁股,之後媽媽下班回家,小朋友又衝去抱住媽媽

忍不住,害我看了好久。


關於鄉土劇,我覺得真是害人不淺

像我到現在就一直有「將來一定要生兒子,不然公公婆婆會欺負你,老公會名正言順搞外遇,還會在外面生兒子把你趕出家門」這種公式的觀念存在

不過電視上的東西偶爾也是有警世的作用

前陣子跟林姓友人討論,小時候看了一些新聞被嚇到了,爸媽耳提面命,讓我們從此再也不敢作一些事情

首先,就是「拿筷子插貢丸」,因為曾經有小孩邊看電視邊吃飯,結果一跌倒,插貢丸的筷子插到頭裡面的故事

接著,是「帶美工刀去學校玩,結果對方被刺傷」的事件

最印象深刻的,大概是「坐後面的同學惡作劇,把前面的同學椅子抽掉」,結果前面的同學跌坐在地,從此終身癱瘓.....

從此我真的不敢用筷子插東西吃更不敢整別人了....

這些新聞真的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好幫手啊~應該要得普立茲之警世恆言獎才對啊~

2011年11月26日 星期六

差點


在這篇與上一篇的空白,我把兩個星期的文字額度都貢獻給報告,還有快要醞釀完的某堂課的劇本

好好一個二十三歲的人了,朋友都在上班、參加婚禮、當兵了,怎麼還在搞這些東西

對,也很不默默的,過了一個生日,接受了好朋友們的祝福。在維繫友情方面,我真的是夠懶了 ,也只能感謝身邊的朋友都比我勤勞一點。


該來的還是會來

開學以來,由於周末淡水經常下雨(藉口),扣掉為了消除罪惡感(但受眾人恥笑的)運動──「在家原地跑步」,本人兩個禮拜有戶外運動一次就不錯了

但是我不但沒有恐慌,反而仗著體重沒增加這點,不但一直拉別人去吃到飽跟麻辣鍋(加上今天我弟帶回來的鼎王,最近應該吃了四五次麻辣鍋了吧),而且還一直恫嚇林姓友人,奪走他喝可樂的權利....

結果今天才發現,不是體重沒增加。我只是開學到現在都沒量體重而已。


關於差點

除了租屋處對面公寓,有個家庭養了兩隻柯基犬以外,最近經過一家手機行,又發現了柯基犬

心暖了一整天

這周末,除了睡午覺以外,我都在電腦前瀏覽柯基犬的資料、影片、照片.....,看到最後,有網友寫文章,想請善心人士領養流浪柯基犬的時候,我都快要思考要把狗放在淡水還是北醫了....

幸好當我再看下去,無數飼主的文章,棒棒打醒夢中人:我可不是愛狗人士

養狗十年,你還是要天天帶他出門大小便,但是養小孩到四五歲,他至少會自己沖馬桶

有些狗比你的小孩聰明,但是三歲之後你的小孩會講完整句子了,狗還在汪汪叫

狗不喜歡洗澡,而且帶狗每周上美容院很貴,但是你的小孩不洗澡,可以打他屁股

為什麼一直拿狗跟小孩比呢,因為我看見每個主人都把自己當成狗的父母。我做不到,人還是比狗重要,況且我也只是喜歡四肢短短,屁股大大的柯基犬而已

而且說真的,我覺得除了吉娃娃或馬爾濟斯之類的小型犬外,大部分的狗,以活動量而言,都不適合養在公寓,而台灣大部分的人,住的都是公寓吧.....

恩,我真的不是愛狗人士。


突然想起來之前陶子引起的爭議,大意是,陶子在節目上說:自己在路上看到流浪狗,都會打電話請人來抓走

然後全世界的良心都排山倒海的出動撻伐了....

當然我們要說:你們知道狗送進收容所過XX天就會被安樂死嗎?應該從根本檢討流浪狗議題,不該讓人棄養,不該讓失格的飼養場過量繁殖,馬英九出來負責!blah blah blah.....但是,還是該以人的角度來思量吧.....我可能不致於打電話請人來捉走流浪狗,但是這已經不只是愛護生命與否了。小時候,我有很多被流浪狗追,或是被吠叫的經驗......我當然希望現在到以後,每天走路上下學的小孩,不要再受到同樣的刺激甚至受傷。

還有,基於十分合理的切身經驗。我真的,很討厭很討厭很討厭,路上的狗屎

比起狗,我還是更在乎人一點。

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

最後一個學期

在學校的倒數這兩三個學期,雖然主要還會想選些輕鬆的甜課,但是偶爾獨排眾議,選一些冷門又時段不好的課,其實也滿有收穫的

這學期的「生殖醫學」就是這樣一門課。婦產科有多冷門?生殖醫學今年不但從必修變成選修,全班一百五十多人,只有九個人修,而且其中有些人是要湊學分、或是像林姓友人是捨命陪君子(不好意思是我)所以才選的....

但因為這堂課主授是院長,請來的醫師許多都有頭有臉(仔細想人類不都有頭有臉嗎),或者是google的時候一定能查到一大串的那種人(畢竟在他們那個年紀,婦產科也是挺熱門的),能一睹這些人風範也是收穫

例如說,能在東京繁華地段開醫院的台灣醫師,風度翩翩又穿的很體面,還拎著rimowa(應該吧)的公事包,上課講義裡面的精緻構造圖還是他當醫學生時去藥商公司打工時畫的,我都快被他帥死了,那天回家跟室友一起人肉他,發現他還是日本某模特兒公司特約醫師 (仔細一想,這一段到底跟生殖醫學有甚麼關係呢)

例如說,另一位上課前二十分鐘請我們幫他開檔案,放手術影片光碟的醫師,我和林姓友人試了老半天,放出來居然是A片....(再想想,這一段又跟教學內容有甚麼關係呢)(事後同學分析:應該是工作上需要,例如男性取精子之類的)

例如說,可以聽不同老師們介紹當年出國的心路歷程,在國外進修的生活;當然也可以聽前進大陸的醫師,講解未來海外就業的一片新天地 (這些真的跟婦產科教學相關嗎,寫到這裡都開始捏一把冷汗了...)

至於這週,來了位性學博士,上課內容直接就是限制級的,除此之外,老師「解釋」了一個人類史上最大的謎題:女人明明只有兩隻腳又不是蜈蚣,為什麼要買這麼多雙鞋?
這是大家都很熟的大腦感覺皮質圖,我們在背的時候也都知道臉、嘴唇、手指的區域都比較大,所以感覺相對敏感,我們也會背哪個區域血管受損會影響上肢或下肢...blah blah blah,重點是,腳趾頭跟生殖器的皮質區很靠近呀!

所以我們愛鞋,是潛意識裡想獲得性的滿足,一切都是天性啊~所以本人愛買高跟鞋是為了要傳宗接代,合情合理到爆炸啊!

我真是茅塞頓開。這門課為我的校園生活最後一學期增添不少樂趣,雖然我得到的樂趣都跟上課內容沒甚麼關係就是了。

p.s.其實儘管老師的這套「解釋」滿有理論根據的,但是我內心真正相信的,是電影「In Her Shoes」裡面,長的很平凡,醉心於蒐集一堆漂亮高跟鞋的姐姐,對她魅力四射的妹妹(Cameron Diaz)說的一段話:(好像以前寫過了...)
"I get something out of them! When I feel bad I like to treat myself. Clothes never look any good... food just makes me fatter... shoes always fit."

當你失意,想稍微寵愛一下自己時,衣服穿起來不好看,美食吃了又會更胖....但是高跟鞋永遠是如此適合著每一個人
Shoes always fit.

2011年11月5日 星期六

Fast Fashion


是的,我當然也很開心zara開了,不過總覺得大多數人只是隨業配新聞起舞(而且還是選擇性找會念的品牌起舞)。再不然就是口紅理論:買不起幾千塊的衣服,就去買幾百塊的法國三星廚師做的巧克力/麵包/馬卡紅吧!

Graff今年也來台灣啦,怎麼沒人讚嘆討論跟排隊?

幸好因為定價比uniqlo貴(根本是懶覺比雞腿),我相信zara的排隊人潮很快就會消失的。


不是每個人都買得起名牌,因此「參考」各大時裝周,並且靈活並效率地設計出有著流行元素的fast fashion應運而生。不需要zara,我們早就懂得從各個服裝雜誌中擷取這季的風潮,並且透過各自的管道,找到自己負擔的起又不失時尚的「衣櫥裡少了的那一件」

不過


現在常常在網路上看到:「這件褲子是打XX牌的版的」....其實這還能勉強接受,畢竟這個世界上的褲子都差不多。除非哪個品牌出了三個褲管的牛仔褲,然後另一個牌子也推出,這樣才真有剽竊之嫌

前陣子我常常看到這個蝴蝶結

經常看到別人的耳環/項鍊之類的小飾品,或是化妝包上有這個圖案,這個我也尚能接受,誰規定AH拿蝴蝶結當商標,全世界其他人都不能買蝴蝶結相關產品呢?如果連這樣都會被檢舉,那也太綁手綁腳了(而且也綁不了鞋帶了)

Chanel招牌2.55包的菱格紋還不是從男裝外套內裡「找到」的靈感?Lacoste以外的polo衫就不能買了嗎?只有Roger Vivier的鞋子楦頭上才能有方框嗎?

就我自己而言,我接受別人買ADMJ,也接受路上有香蕉包的存在,但我始終認為,再怎麼走在「向名牌致敬」的邊緣,我們還是不能掉下去,尤其當你明明知道的時候。(如果像我媽一樣,十多年以前在路上看見C字母組成的包包,完全不認識那是Coach的盜版,就開開心心的撿便宜買回家,這種就算了......但是大家真的甘願當不識名牌的中年婦人嗎?)

我們要銘記在心,儘管每個人的底線不一樣,但是我們還是要設一個底線。不該讓自己淪入買logo以滿足虛榮心的深淵。

2011年11月2日 星期三

手機當場拍下上傳網路


本人很高興,這款事情在我年少時並沒有很蓬勃發展,我做了甚麼或是不小心月經流血到褲子上一大片之類云云,了不起只是被口耳相傳而已

有此感觸

是經常在摩斯看見小情侶蓋著一件外套然後兩隻手不知道在幹嘛的時候

是有一天在facebook的塗鴉牆上,看見某個老師被他的學生打卡「XXX與XXX在X年丁班」的時候

或是不小心回憶起以前穿著制服跟當時的男朋友....翹課出去閒晃的時候 (其實也沒關係,反正林姓友人的過去永遠都勝我一籌)

還有每一次看著網路上路人偷拍的種種香豔刺激或是丟臉難堪的照片的時候

我真的不能再更慶幸,我年輕時科技沒有這麼進步。


最近好像沒有很幸運。


到目前為止,現場演唱令我感動的兩個人,一是陳奕迅,另一個就是Jason Mraz,他們可能從出唱片到一場又一場的演唱會,早就練一樣的歌詞唱了幾千幾萬遍,但是我仍然被他們的歌聲想要傳達的,或是讓我以為被傳遞的情感而觸動內心

至於有些是我會想「哇,是他們耶,我終於親眼見到了」「能編曲成這樣也太強了吧」或是「好厲害,跟CD中一樣」

身為一個不會唱歌的人,或者是連情感表達都有障礙的人,甚至該說是失望沮喪的時候,居然被理解成在生氣的人,我由衷的佩服Jason Mraz成功傳達life is wonderful的意念

那是一場令全場屏息並且用心聆聽的音樂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