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9日 星期日

青菜寫

原來啊...我沒有成為,我以為我會變成的那種人,好險。


 




夜晚真是個好東西,別忘了這兩天有滿月呢...


 


那本書《我是女王 那些好女孩不懂的事》還有這個部落格,男生女生都可以去看看,個人覺得:寫得真是他母親的鞭辟入裡!


 


一個靠聲音、才華吃飯的歌手,不管再怎麼爆紅,也應該一本初衷啊...愛漂亮是天性,但是專輯多賣了幾萬張,並不代表從此你就屬於偶像派,然後就要整天露臉啊...


何不好好唱歌呢?


 


如果心中很重要的人,例如超級好麻吉,已經變成不是你喜歡的樣子,不是變壞只是你就是不適應,你會怎麼做呢?


我認識一個人,他選擇繼續維持那份友誼。嘿,那不會是我的答案。


我會選擇將那朋友留在生命中因他而美好的那個階段。不要讓我不喜歡的樣子,遮掩了對那位朋友美好的感情與回憶,好讓將來我想起他時,仍會微笑。


 




真開心我一直擁有一群很棒的朋友


 


最近發現...身邊的人逐漸有長舌的傾向,包括自己...fuck這個月手機費又好貴...

1 則留言:

  1. 如果是我   我會先保持友誼   告訴他 他ㄉ不同ㄌ(畢竟我覺得朋友ㄉ功用在這裡)
    如果無法改變  才會漸行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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