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5日 星期三

一位女子的自述


在我十九歲時,認識了一個男生。看著街道上的繁華熱鬧,幸福男男女女穿梭走過,他說他將來要用所有的心力去疼女朋友

現在,我幫那個男生買早餐、抓背、洗球衣

在我十九歲時,認識了一個男生。他說等到了二或三年級,就應該會開車上下學了

現在,我跟那個男生一起搭公車捷運

在我十九歲時,認識了一個男生。在我很拮据的時候,他會把家教錢掏出來,帶我去吃所有好吃的餐廳

今天,這個男生在結帳的時候說的是:「啊...我又忘了帶錢包了....。」


update Dec. 19, 2010
有鑑於再怎麼辯解我們之間的心靈共鳴大於物質都是欲蓋彌彰,我想我就繼續這樣,隱他的善,揚我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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