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1日 星期五

個人的一點意見

在我心中,吃草莓就像吃魚翅鮑魚一樣......本身根本沒甚麼,完全要靠佐料搭配嘛!單吃草莓,不比釋迦甜又不比哈密瓜香,以食物而言,我無法體會草莓為什麼能賣得跟頂級水果一樣貴,草莓對我而言好吃的方法,是要沾煉乳.....所以好吃的是甜得要命的煉乳啊!

個人猜測草莓受歡迎的原因是外表。因為顏色紅通通的很漂亮,形狀又小巧精緻(所以西瓜不幸落敗).....如果今天草莓長得跟西瓜一樣碩大,少女們還會把草莓髮夾帶在頭上嗎?如果今天草莓跟榴槤的長相對調,你在網路上的暱稱會想要取為「小草莓」還是「小榴槤」?

裝甚麼可愛。

草莓比較能利用的應該是其香氣,微酸的果香,被加入各式各樣的甜點之中,就被人形容成戀愛的味道.....甚麼時候戀愛又有味道了?(就算有也應該是女人的洗髮精香或是男人的汗味之類的吧) 要將心情用文字形容是相當困難的,但是每個人都說初戀就跟檸檬一樣酸酸甜甜就已經夠老套沒創意了,現在又要把草莓+粉紅色+愛心全套打包在一起,有夠煩,是少女雜誌看太多嗎?

總之,草莓沒有那麼好,它只是因為嬌嫩所以才會那麼貴,我不喜歡商人如此炒作草莓。就好像熊貓的生殖器短小又不喜交配明明就該順應自然絕種然後我們還硬要讓人家繁衍後代一樣。

順便一提,普遍受歡迎的甜點味道常有草莓、抹茶、巧克力。三者分別推出的餅乾、冰淇淋...通常也挺好吃,但是有時候商人為了一次網羅所有客戶,就將這三種材料搭配在一起,出現抹茶巧克力、草莓巧克力、抹茶草莓......這種擺明騙錢不和諧到極致的組合每次推出,也會讓我很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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