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5日 星期二

反正不會有人看到

吃飯應該是一件很快樂的事 (多麼簡單的小學生造句啊)

我不是要寫「飯」,我很喜歡吃白飯,白飯電鍋打開就有,配甚麼都好吃,超級方便,待在淡水的日子我連早餐都吃白飯配冰箱的菜,有時候冰箱沒甚麼菜....我就會.....多添一碗飯.....。

但是我還是不是要講這個

隨著眾人消費的提升,好像大家吃飯一定要付個幾百塊才爽,當然很多時候多花一點錢才能換來適合聊天的座位還有悠閒的用餐步調,但是我就不相信這麼多聚餐下來,大家在掏錢的時候心裡不會幹說:「馬的吃一頓飯又花了六百塊」

不會嗎?我每次都會欸。

但是難免又有擔心:會不會我嫌貴以後就沒有人約我了....

我和林姓友人會去吃精緻好吃的(通常精緻+好吃=貴),通常只有我倆,因為不想被其他人當成酒肉損友  (婦人表示:我兒子原本很乖很節省的啊,自從跟那些人吃飯之後吼.....)。跟朋友吃飯,當然是找兩三百內可以滿足的,每個人的生活周期不同,你今天有空,搞不好別人等一下還要去打工;我今天心情好想吃貴一點的,但說不定別人今天剛好付手機帳單不想花錢啊!總之有人跟你吃飯已經很好了,為什麼還要讓對方花太多錢呢?

而且吃到一個價位之後,多餘的錢通常是付給餐廳的裝潢,餐具,還有酒。我這種老派外省人(甚麼時候有這個自稱了)向來覺得餐廳好吃又可以聊天就足夠了,其他都是多餘的。一群朋友吃飯的重點在聯絡感情,很多我記得聊得很開心的用餐經驗,都不是吃甚麼大餐啊

但是我今天惱怒的原因主要也不是上面這些洋洋灑灑

美國之行後,我體會到自己不能一天應酬超過兩餐,超過就會抓狂 (「應酬」在此解釋為不一定自願的餐敘,一定得出門,對象可能是你熟識的,也可能不是。) 我真的很不喜歡一天待在外面太久,但是事與願違,這個寒假能好好待在家裡甚麼也不做的日子屈指可數。怎麼會這樣?

(當然我也不喜歡宅在家裡太久好像屁股都要變形一樣。所以我都會坐著一兩個小時之後....去睡個一兩小時的覺.....,又離題了)

總之吃飯應該是很開心的事情,我們在各自的生命中不一定很重要,不一定每個人在你生命之中都重要到他一哭,你就會飛奔過去遞衛生紙的那一種重要,加上我們的生命很短,短到即使你有一整天二十四小時,你也不一定會想要打給幾個朋友花個十分鐘講電話。但是吃飯總可以了,大家都要吃飯,一天還有三餐可以吃,我們可以藉著這個名目來聯繫很多人

吃飯是如此意義重大,我每次想到種種塵世間的紛紛擾擾玷汙了吃飯原本的神聖,我就覺得既生氣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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