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6日 星期一

我有多惜福


光是這台筆電已經邁入第五年的壽命,還沒被重灌過,各種功能仍然完整,就知道我是一個愛物惜物的人 (此刻第二隻被我摔壞的亞太手機正在牆角啜泣....)

我又要跳題了,跳的距離應該可以跨越台灣海峽吧。


最近一口氣就聽了兩個人被兵變。我大多是從男方的角度得知消息的,然後就得知這些男生不停鑽牛角尖、憤世嫉俗、捶胸頓足又一直打去跟朋友哭訴:「為什麼是我?」....

儘管要當兵的不是我,看著這些故事也跟著頭皮發麻啊

這在道義上,注意喔是「道義」,不是「道德」,例如去申請美簽,在表格上填同行者與你的關係,沒有「情侶」的項目,只有朋友或是家人(還是夫妻?),男女朋友這種東西甚麼效力也沒有,連法律都站不住腳何況是比法律更高的標準──道德?

在討論對錯之前,「把交往幾個月、幾年,但是暫時被困住沒辦法做任何挽回努力的男朋友甩掉」這個是道義的問題啦!

更何況,通常不是因為分開的一陣子每天坐禪沉思,體會到苦短人生要化小愛為大愛去第三世界奉獻犧牲,或是想開始讀書目標上哈佛,或是看破紅塵決定剃度出家....女生只是會打過去說:「我覺得我們要暫停一下,認真思考未來(甚麼未來?明天或後天吃甚麼嗎)....不,你不要緊張,我沒有劈腿,我真的沒有遇到別的男生,我只是要一個人靜一靜....就先這樣,掰掰。」而在這之後,過了幾個禮拜,我們會目擊那個女生搭上了別的男生的機車

被發現了,這早就不只是兵變,而是許多人被甩的故事。

然而in the long run,這些不一定是壞事,畢竟分手可以幫助自我成長。寫了一大串,我依然甚麼都不懂,只知道自己很長篇大論而已。

我只知道人不能鐵齒,不能太高估自己對寂寞的耐受度。


總之,上面一段落落長是鼓勵大家珍惜身邊的人,世事難料啊~

然後回到我愛物惜物的主題。話說我連e-mail都用了很久,aiai1988的yahoo信箱,大概也用了六七年,這之間從沒有中毒過或是被盜帳號,直到前一兩年我體會到這種信箱既有裝可愛的嫌疑,又透露了我的出生年份,實在很丟臉

想選一個可以用很久的帳號,於是我創了faithdafatty....這種自以為把the拼成da很洋派的文字...又放進fatty....我那時候在想甚麼?

想到十年後參加XX醫學會發表論文驚艷全場(真的會有這種時候嗎),別人請我留下聯絡方式的時候,或是二十年後我受邀回校授課(真的會有這種時候嗎?),小男生跟風華依舊的我要信箱的時候(真的會有這種時候嗎!).......

於是最後要講的就是:我還是再創一個在眾人面前公開時不會丟臉的帳號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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