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日 星期五

我的功勞

我當然無法買十幾萬的Chanel來讓我媽搖身一變成為貴婦,但是在這幾年使用偷天換日物換星移的方式,讓我媽從頭到腳都很酷

從頭開始,我送了我媽一頂Ape跟一頂Ed Hardy的帽子,只要有戶外活動她都會戴出門

再來,我送了她Ed Hardy的上衣(福袋抽到)、又幫她買Zara、H&M跟她說外國很流行捏!

在一次牛仔褲特賣會上,我大力鼓吹她Diesel有多好,於是她也買了一條(雖然之後她說低腰穿不習慣就是了...)

然後我還說,要帥就是要穿馬汀鞋,但是我媽穿沒多久就嫌重給我了(沒錯,就是讓我踩到狗屎的那一雙)。現在我媽最愛的是Adidas(「喔~那個三條線的滿好看的欸,五條線(k-swiss)就太多了」她說)

最近呢,我就神秘兮兮的跟我爸說:「買了這個,老婆會愛死你喔!」雖然她生日還沒到,我爸仍然耳根子很軟地掏錢去買了Iphone給我媽祝壽了

講了這麼多,其實我媽對於以上的牌子,一個都不認識。

於是我媽在毫無察覺的情況下,被我打造成最潮的女性,只差名牌包就可以力抗孫芸芸了......媽,再等我十年吧,到時候Chanel 2.55就是妳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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